這問題相當簡單,依據勞退條例第6條規定,雇主應為適用本條例之勞工,按月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假如你的工資是50000元,提繳工資應為50600元,那麼雇主至少每月需要提繳3036元而每年則36432元至你在勞保局的退休帳戶中
50600元*0.06=3036元/月*12=36432元/年
至於外界所傳的減薪'不加薪或者扣薪都是企業想要利用的伎倆,勞資雙方應去協調,如果經協調而遭解雇可向勞工局或勞委會申訴<<但效果不得而知>>
至於同條例第 13 條 為保障勞工之退休金,雇主應依選擇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制度與保留適用本條例前工作年資之勞工人數、工資、工作年資、流動率等因素精算其勞工退休準備金之提撥率,繼續依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按月於五年內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以作為支付退休金之用。
是對於選擇舊制及選擇新制以前年資的結算,如果經勞資雙方協議願意結算時,由雙方協議結果辦理,其結果有幾種可能:
1.選擇新制將過去年資依據勞基法55條規定標準計算,其可發給勞工本人,也可以轉入勞保局設立退休個人帳戶,也可以公司保管.
2.選擇舊制人員應提撥退休準金金額及新制將過去年資依據勞委會試算公式計算金額在五年內提足退休準備金
不論新制或舊制都是雇主照顧勞工年老時生活的福利制度,應由雇主負擔,舊制提存在退休準備金的帳戶內而新制是提存在勞工的退休金帳戶內
試算公式網路:http://cla.hilearning.hinet.net/trial.jsp
參考資料:
1.http://www.cla.gov.tw/cgi-bin/SM_theme?page=41cfb1f8
2.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1N003002013
3.http://www.bli.gov.tw